分類編號代碼名稱登記數定義說明
I5610餐館業1,361從事調理餐食提供現場立即食用之餐館。便當、披薩、漢堡等餐食外帶外送店亦歸入本類。
I5611餐館387,232從事調理餐食供立即食用之商店;便當、披薩、漢堡等餐食外帶外送店亦歸入本類。
I5612餐食攤販27,252從事調理餐食供立即食用之固定或流動攤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