分類編號代碼名稱登記數定義說明
I563100餐食攤販55包括麵攤、小吃攤、快餐車等。
I563111冰果店、冷(熱)飲店43,165包括豆花店、冰淇淋店等。
I563112咖啡館15,9911.不包括提供餐食為主之咖啡館(廳),應歸入5611細類「餐館」之適當子類。2.不包括有提供侍者陪伴之咖啡館(廳),應歸入9323-12子類「有侍者陪伴之咖啡廳」。
I563113茶館2,1841.不包括提供餐食為主之茶館(茶室),應歸入5611細類「餐館」之適當子類。2.不包括有提供侍者陪伴之茶館(茶室),應歸入9323-11子類「有侍者陪伴之茶室」。
I563114飲酒店12,2691.不包括提供餐食為主之飲酒店,應歸入5611細類「餐館」之適當子類。2.不包括有提供侍者陪伴之飲酒店,應歸入9323-13子類「有侍者陪伴之酒家、酒吧」。
I563115手搖飲店29,329包括現場調製茶飲、奶類飲品、果汁等,或添加各式增添口感配料之冷(熱)飲店。
I563199其他飲料店16,320包括豆花店、冰淇淋店等。